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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欽賢國民中學服務學習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校 全體 學生 。

二、辦理時間:

(一)班 週 會、社團 聯課 活動、早自習、午休時間或其他在校時間。

(二) 假日 或課後 適當時間 。

三、實施內容:

(一) 每位學生每學期 至少服務 6 小時 以上。

(二)學務處提供學生一張「服務學習紀錄卡 附件 1 」,學生自行保管至畢業。

(三) 學生完成服務學習後立即登記於公服卡,於3日內取得 服務主辦單位或服務對象 承辦 人 之 核章認證【若為校外服務機構則需附服務時數證書 附件 2 】,再依序經導師與學務處核章認證。 (四)參加校外服 務學習時,須於 一週前 至 學務處 提出「 校外服務學習活動申請表(附件 3 」 和「 校外服務學習活動家長同意書(附件 4 」。

三、認證與登錄:

(一) 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學校認證由學校認證。。服務屬於學期性質者,滿一學期者以3小時計,其他活動以該學生實際服務時數計算。

(二) 非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服務機關服務機關((構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且需登錄於服務學習紀錄卡,並經學校單位覆核。,且需登錄於服務學習紀錄卡,並經學校單位覆核。

(三) 服務學習時數認證以學期為單位,各學期時數不得累計。

(四) 個人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時間自每學期開學日起至學期結束前一個月止(上學期統一認證於12月中前、下學期統一認證於5月中前)。個人應隨時檢視公服卡時數,若因個人因素時數不足者需於該學期結束前補足。

(五)俟俟學期末學期末學生將服務學習紀錄卡自行統計後交予各班導師,由導師確認無誤後將服學生將服務學習紀錄卡自行統計後交予各班導師,由導師確認無誤後將服 務時數輸入於務時數輸入於校務行政系統校務行政系統。。

(六)寒暑假服務學習時數登錄,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寒暑假服務學習時數登錄,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

(七) 公服卡如遺失,學生服務時數需重新累計,並至學務處領取「服務學習紀錄卡遺失申請補發表(附件4)」,額外補做3小時登記,經學務處認證後將可重新補發公服卡。

(八)其他身分學生其他身分學生

1、非學校型態學生由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非學校型態學生由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

2、重考生則由原畢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重考生則由原畢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

3、轉學生於轉學前已完成服務學習,則由原學校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倘若未完、轉學生於轉學前已完成服務學習,則由原學校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倘若未完成服務學習,則由轉學後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成服務學習,則由轉學後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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