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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欽賢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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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社工師實習機制說明

一、為協助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所學生整合相關理論與實務經驗,並增進其對於本市學校社會工作實施之了解,學校社工師於每學期辦理「學校社工師實習計畫」,欲申請者須於期限內繳交申請資料,經審查及面試後酌予錄取。
二、為維持新北市學校社會工作實習品質,實習單位及實習督導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學校社工師組負責督導執行,相關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及證明書由本局認證。
三、如遇大專院校系所詢問學校社會工作實習事宜,請協助轉知實習訊息均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電子公告網頁(網址:https://reurl.cc/EQM6Kk),相關問題請洽蔡舒涵學校社工師督導,電話:(02)22961168,分機561,並請各校勿私自招收學校社會工作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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